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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矿山用地是否交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一、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二、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除上述规定外,对矿山企业(1)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 矿山企业涉及的税费

    矿山企业的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2366纳税

    矿山企业的用地是否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 一、根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22号)规定:“一、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 六 条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炭企业用地的特点,现对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所属的煤炭企业征免土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

    矿井用地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百度知道

    基本上是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 依据规定矿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办公、生活用地,诸如煤矿土地使用税采矿区、尾矿区、采矿公路等用地基本上是不征 法律分析:免征土地使用税。根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规定:1、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 矿山的采矿场交土地使用税吗 百度知道

    如何确定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一文看懂

    1、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专有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上未记载土地面积的,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 1)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专有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上未记载土地面积的,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 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如何确定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一文看懂

    1、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专有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上未记载土地面积的,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 无法按照前款规定确定计税土地面积的,以实际测量的土地面积计税。 2、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共有的,以所在宗(丘)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房地产登记中已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89)国税地字第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 六 条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

    矿区土地使用税要不要缴纳?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矿区土地使用税要不要缴纳? 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徐州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Home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律图 手 法律分析:依据规定矿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办公、生活用地,诸如煤矿土地使用税采矿区、尾矿区、采矿公路等用地基本上是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另外,矿区内荒地以及因为采矿造成的塌陷区也不征收土地使用税。 所以矿产企业在进行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候,注意核实自己需要缴纳的范围,避免少缴或多交。矿山的采矿场交土地使用税吗 百度知道

    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五角至十元; (二)中等城市四角至八元; (三)小城市三角至六元; (四)县城、建制镇 一、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土地(以下简称“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应税土地当地适用税额计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应税土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当地适用税额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矿山企业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减免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一、矿山企业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减免? 1、根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22号)规定:“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 本办法所称矿山用地,是指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实施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需要占用的土地,包括选矿场、采场、工业广场、进场道路及附属设施等用地。 第三条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矿山用地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环保、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矿山用地管理工作。 第四条 矿山用地应当 矿山用林地属于建设用地还是临时用地 百度知道

    矿山企业的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根据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 土地使用税 问题的通知 》( (1989)国税地字第122号 )规定:“一、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 土地使用税 。 二、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 土地使用税 。 三、除上述规定外,对 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木子李 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 最近遇到这样一个案例,企业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土地,登记机构说这块地没有缴纳耕地占用税,不能办理产权证。 企业比较疑惑,之前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从未要求缴纳耕地占用税,我该不该缴纳耕地占用税? 后查明如下事实: 1、该宗 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耕地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89)国税地字第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 六 条的有关规定1、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2、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3、除上述规定外,对矿山企业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采矿区土地使用税是否全部免征?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五角至十元; (二)中等城市四角至八元; (三)小城市三角至六元; (四)县城、建制镇 一、矿山企业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减免? 1、根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22号)规定:“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 矿山企业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减免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矿山企业的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根据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 土地使用税 问题的通知 》( (1989)国税地字第122号 )规定:“一、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 土地使用税 。 二、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 土地使用税 。 三、除上述规定外,对 本办法所称矿山用地,是指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实施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需要占用的土地,包括选矿场、采场、工业广场、进场道路及附属设施等用地。 第三条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矿山用地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环保、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矿山用地管理工作。 第四条 矿山用地应当 矿山用林地属于建设用地还是临时用地 百度知道

    租用的土地该由谁交土地使用税法律知识|华律网

    一般而言,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如果土地权属未定,则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所以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 (出租人)已交纳了土地使用税,那承租者就不用再交了。 如果出租人没交,那税务机关就有权向实际使用人 (承租人)征收。 1、确定谁使用土地简而言之:符合地方标准的光伏复合项目可以按照不改变原用地性质认定,不需要缴纳相关土地费用。 该标准由各省政府制定。 初步统计,全国至少有8个省明确了光伏复合项目的认定标准,详见《8省明确光伏复合用地 光伏项目用地相关政策文件

    临时租用农村的林地,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二、《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国税地字 [1988]第015号)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是否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目前全国都是免税。 因此,个人住房免土地使用税,非住房不免土地使用税(不在征税区域除外)。 三、个人出租住房的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 个人的房屋要交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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